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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 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教职工投身职业本科教育事业,推动学校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改革和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等先进人物。现就开展2018-2019度年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辅导员(班主任)10名。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重点评选表彰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教辅工勤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在升本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望,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训)室建设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以及升本工作中成绩显著。

各单位推荐人选时,着重把握推荐人选近2年在以上工作方面的突出业绩。

四、评选表彰程序及时间安排

1.基层单位推荐。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以系(部)及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教学系可推荐3-5人,思政部可推荐1人,部门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3人,其他部门可推荐1-2人。推荐人员填写《南昌职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及近2年来的事迹材料一份(不超过1500字)于8月28日前交人事处孙长伟(同时通过OA系统交电子版材料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小组审核推荐:8月30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工会、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督导室等,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推荐,报学校研究。

3.学校审定公示: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表彰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4.表彰奖励:学校将在2019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

五、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做好优秀教师等评选推荐工作。要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赶超的浓厚氛围,凝心聚力,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附件: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委员会       南昌职业大学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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