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学院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学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已依法签署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试用合格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且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4.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报名
1.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5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报名,报名时请勾选 “南昌职业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由人事处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4.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4月16前告知人事处徐老师。所有申报人于4月19日参加学校组织的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请申报者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教学能力测试”视为不合格。
(二)现场确认
1.认定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9日。
2.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办公室(新办公楼315室)
3.经学校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将于6月初上报省教育厅。
三、认定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如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面试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获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1份。
9.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证明材料各1份
(包含在职证明、教师类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安义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和学校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10.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连续一学年(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教学任务证明材料1份(任教课表需提供学校教务系统中原始情况);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政治教育。
11.学校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12.学校财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19年3月-5月)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发放情况证明材料(需包含申请人月工资待遇项目具体明细)
四、其他
1.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检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2.联系人:徐老师(13870874732/6584),办公室电话:83439419
特此通知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2019.3.11.pdf
南昌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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