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兼职教师、银龄教师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要求申报,公共课教师不在申报范围内。
2.兼职教师须经学校正式聘任满1年,且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和实习指导)不少于180学时,教学评价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校外人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
二、认定要求
符合《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赣教职成字[2023]21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中列明的相关条件。
1.认定标准中的相关技能大赛赛事,包括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提供大赛举办文件和获奖证明。
2.认定标准中的教研项目、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包括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等,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结题证书。
3.认定标准中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ta.org.cn)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gateway/Querydata/)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4.认定标准中的非教师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ta.org.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5.认定标准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国家各系列(专业)职称资格分类;2011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江西省人事人才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indexzsnr/indexZscx)可查, 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三、认定程序
1.各学院(职能部门教师按专业归口)请于4月20日前将《2026年度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认定申请表电子版通过钉钉发至人事处徐老师。
2.学校将于5月15日前完成对本校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通过认定的教师名单。
四、其他要求
1.校内专任教师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但具备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者,可对照相应标准破格申报。师德考核需合格,参与认定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尤其是本科专业“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申报,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做好初审工作,规范相关教师的申报材料。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相关教师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记入师德师风档案。
附件:1.《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2.2026年度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
3.2026年度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南昌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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