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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5号)、省教育厅、人社厅印发的《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赣教人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评审范围 

1.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2.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或专业技术岗位所在的部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后(重点核查有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以及教学质量等情况),提出推荐申报人名单,提交《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至人事处徐小娟老师。(8月25日前)

(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代表性成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另见《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性成果送审工作的通知》。(7月25日-8月20日)

 (三)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7月20日-8月25日)

1.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

2.佐证材料。

申报人员应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含技术技能)证书、业绩、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其中课题或项目均应提供立项和结题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附件2”的要求装订成册。

(四)申报人提交材料(8月25日-9月2日)

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教学工作量情况审核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表格电子版同时通过钉钉发送至人事处徐小娟老师。届时相关原件一并送交,现场核对之后原件即返还本人。凡达不到晋升条件规定层次、级别的业绩,不符合规定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及评审结果,并延期3年申报评审。

交材料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交材料地点:办公楼307室。

(五)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对申报人员资历、教学科研成果、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业绩成果展示5天。

(六)网上填报(8月25日-9月2日)

申报人将用于职称申报的所有材料都扫描留存,用以上传。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职称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填报指南见附件6)

申报人资格及业绩等审核通过人员,由人事处经办人为其创建申报账号,申报人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七)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推荐评审人员,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将审核通过推荐人员材料,送相应评委会审核评审。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学校自主评审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条件按照省里和学校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赣教人字(2022)2号)执行,申报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

2.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实行“三单”,即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严格按照《关于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在教学方面的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结项等与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结项同等对待。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41号)精神,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需有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经学校审核同意参加企业社会实践的教师,或具有1+x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三)对具有特殊潜质、在某一专业领域成果显著、知名度高、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按《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21)30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六)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以上申报政策可到人事处网站“师资管理-职称评聘”栏目查阅。

(七)起终算时间

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2009年至2011年评审通过人员业绩从当年8月1日起算。

(八)申报评审渠道

我校自主评审和认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我校无评审权的职称系列,须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方可报送江西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申报人员须及时登录“江西省职称系统"(网址 https://hr.jxhrss.gov.cn/zcxt/)查看相关评委会的评审工作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材料、论文(论著)证书等材料统一公开展示5天。凡未公开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评委会评审。

(二)各学院(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方案,并做好推荐工作。各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必须根据本人所学或任教专业,经相关学院排序推荐上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申报人相关材料的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审核责任。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院(部门)应认真组织,切实按照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7)

(五)各学院《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及申报同职级人员排序材料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学院负责人同意签字后,于8月25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纸质版交给人事处徐小娟老师(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 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

5.教学工作量情况审核表;

6.2022年职称系统申报指南(申报人使用);

7.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南昌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2年7月18日

 

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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