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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结合任教专业,并同时具备相应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条件见附件1)。

二、认定程序

1.个人对照“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昌职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成立认定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双师型”教师,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有效性审核,确定拟认定人员。

3.通过有效性审核的申请人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双师型”教师名单。

三、使用与奖励

1. 学校在调整“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的同时,更加注重能力水平的提高。通过评优奖励等途径,以职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目标导向,激励教师不断强化其技术技能。

2.从2023年起,教师、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必须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

3.省教育厅认定备案的“双师型”教师,以及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均纳入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管理,聘期考核合格,完成相应任务,享受相应职级“双师型”教师津贴。

附件:

1.南昌职业大学“双师型”教师建设与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南昌职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2022年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时间安排表

 

 

2022年2月28日

南昌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2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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