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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高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自2018年起,职称申报及评审全部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完成。

2.在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未发布之前继续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详见职称申报系统

https://hr.jxhrss.gov.cn/zcxt/indexzsnr/indexMain?id=40)。

3.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4.申报人员必须以我校教师身份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且档案存放在安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受理退休人员申报评审。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个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6.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以及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根据《关于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南昌职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实施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思政课教师原则上只允许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行“三单”,即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在教学方面的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结项等与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结项同等对待。

7.原则上40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一年及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8.具有企业行业工作经历或经学校同意参加企业行业社会实践的教师以及具有1+X培训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9.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学术论文检索审验等工作。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11.申请转评人员,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评审。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交学院相关负责人,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有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汇总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叶杨老师。各职能部门(其他单位)的申报人员按照专业归属由所在学院统一受理并报送。人事处统一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创建账号,并分别建立中、高级职称钉钉工作群。

2.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sb(具体操作参考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3.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

4.按照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小结五大模块的数据填写,同时上传相应的支撑材料扫描件,并保存提交;

5.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科研业绩以及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在我校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个人年度考核证明,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2.学历证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3.其他材料要求详见《2021年职称申报指南》(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单位推荐(7月6日-7月13日)。请各学院于7月13日(周二16:30下班前)将本学院及依托学院的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汇总并填写《2021年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1)审核盖章签字后,报人事处叶杨老师。

    2.个人网报(7月14日-8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以及本通知有关材料要求,务必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本人在线保存并提交后,下载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正反打印,1式1份),连同相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按顺序并标页码,单独装订,1式1份)自备材料袋装好(标明学院、姓名、申报职称)交人事处叶杨老师。

    3.业绩审核(9月1日-9月30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以及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线下审核,指导申报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替换、修改或订正,并在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上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4.资格审查(10月8日-10月31日)。申报人员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人事处再次审核确认提请学校审定后,提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学校公示7天。

    5.组织评审(拟定11月中上旬)。按照上级部门资格审查意见及有关要求,拟定评审方案并报批,分别组织召开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公示,报省厅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徐小娟13870874732

                   叶 杨18507085069

 

附件1:2021年职称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1年职称申报指南

 

南昌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

附件1:2021年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职称申报指南.docx


上一页:关于2021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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