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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双师型教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专任教师:具有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职称或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中列明的其他标准,且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

2.兼职教师: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学校聘任,承担我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中列明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原则上申报“双师型”教师的人员要具有企业(行业)实践经验。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请于3月23日前将申报教师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报到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汇总后由经办人员在“服务平台”上为申报教师生成及发放账号。

2.申报教师务必在2021年3月10日-4月16日之间,登录“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服务平台(网址:http://171.34.42.28,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

3.学校将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初审工作。

4.省教育厅在收到学校初审提交的认定申请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公布通过认定的教师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取消申报权1至3年。

联系人:徐小娟,联系方式:13870874732/6584 0791-83439419

附件:1.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南昌职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3月18日

校内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双师型教认定工作3.18.docx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上一页: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下一页:2021年拟认定“双师型”教师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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